简 报(二)
△组委会执行主任,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画研究院院长刘勃舒先生来电称,中国美院许江院长向他提出,中国美院应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之一,理由有二:一、浙江是本次活动的东道主(从大浙江的角度,金华主办亦即浙江主办);二、黄宾虹先生曾是中国美院前身浙江美院的教授。许江先生作为组委会成员。刘院长表示,他本人很赞同许江先生的意见,请金华方面有个态度。
△听说中国美院为主办单位之一,中国美术界最高学府中央美院也要求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并委派中央美院副院长孙为民先生出任组委会成员。
△我国美术界权威杂志《美术》五月号全文刊发了本次活动的实施方案。
△十三所美术院校都作了认真研究,已确定评委名单并电告北京的有:
中央美院 韩国臻(国画系主任) 中国美院 刘国辉(国画系主任)
田黎明(国画系副主任) 程宝泓(国画系副主任)
西安美院 戴希斌(副院长) 天津美院 霍春阳(院长)
哈师大美院 卢禹舜(院长) 首都师大美院 孙志钧(院长)
鲁迅美院 赵宝平(国画系主任) 南师大美院 范 扬(院长)
这些评委均是在我国美术界享有盛名的画家、教授。其余院校的评委由谁出任将于近日确定后电告北京。
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展
组委会办公室
二00一年五月八日
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展
简 报(一)
(北京来电、传真摘要)
△为切实搞好本次活动的发动工作,征得高质量的作品参展、参评,中国画研究院向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南京艺术学院美院、南师大美术系、湖北美院、广州美院、四川美院、西安美院、天津美院、哈尔滨师大艺术学院、上海大学美院、首都师大美院、鲁迅美院13所高等美院(系)发了信,请他们作为协办单位,并委派一名评委参加评奖工作。同时,刘勃舒院长又以私人名义向中央美院靳尚谊院长、南京艺术学院美院周京新院长、南京师大美术系范阳主任、中国美院潘公凯院长、湖北美院徐勇民院长、广州美院张治安院长、四川美院唐允明院长、西安美院杨晓阳院长、天津美院霍春阳院长、哈尔滨师大艺术学院卢禹舜院长、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张培础院长,首都师大美术系孙志钧主任,鲁迅美院韦尔申院长去了信,请他们与他携起手来,把这件事尽力办好。据赵力忠先生说,此前中国画研究院已委派他向上述13所院校的领导通了电话,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这次活动的情况,并得到各院(系)的支持。
△本次活动组委会名誉主任、原中央工艺美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者张仃先生认为本次活动展览非同一般,意义重大,在北京、上海展出,又恰逢“百年中国画大展”同时进行,应有一个展徽。张老说,这次展览的展徽由他来设计。
△本次活动的展出是以13所院(系)为单位的集中展示(院校排列以字头笔划为序),每家院(系)的送展作品前均有一块该院(系)的包括外景照片和不超过800字的文字简介牌。并要求作品充分展示各院(系)中国画新秀的最高创作水平。对此,有院校戏言:我们知道这是一次不一般的展览,是一种打擂台的形式,没有好作品哪敢应展。
△本次活动将收入13所中国最有影响的美术名校的108幅推荐作品,同时每个院校都有一幅外景照片和文字简介牌。根据黄宾虹艺术馆展厅面积加两间大办公场所及片石居画廊,可展出这样的作品最多不超过96幅。还有12幅作品和13块展示牌的展出面积尚未落实。这是必须马上解决的实际问题。
△中国美术界权威杂志《美术》将刊发本次活动的实施方案。
△本次活动组委会副主任黄宾虹研究会和上海画院顾问、《中国美术大辞典》《中国名画鉴赏辞典》总主编邵洛羊先生表示,上海展出场所由他落实。
△根据张仃、刘勃舒先生提议,本次展览宣传册的封面、封底应重点宣传金华。为此请金华提供标志性图片(照片)数帧,以供设计者设计选择参考。
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展
组委会办公室
二00一年四月十八日
"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展
暨中国画教学问题学术研讨会
实 施 方 案
一、为弘扬黄宾虹的艺术与人品,从积极发现、扶持和奖励中国画的优秀青年人才出发,以促进中国画事业的持续发展,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01年底在北京、上海和黄宾虹先生的诞生地──浙江省金华市举办"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展。并在金华举行"中国画教学问题"学术研讨会。
二、主 办:
中国画研究院 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 中国黄宾虹研究会
承 办:黄宾虹艺术馆 金华书画院
协 办:《美术》、《荣宝斋》、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
独家赞助: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张 仃 潘洁兹 郑尚金 汤黎路
主 任:刘勃舒 王伯敏 陈章凤
副 主 任:黄铸夫 邵洛羊 陈昆忠 徐国权 葛 政
委 员(按姓氏笔划):王 仲 王克文 王建平 吴战堡 赵力忠 鲁 光 葛凤兰
办公室主任:晋 庚
副 主 任:何 斌 俞炜亮
2、评审委员会:
主 任:刘勃舒 冯 远
副主任:邵大箴 卢辅圣 郎绍君
委 员(按姓氏笔划):王克文 田黎明 刘国辉 吴山明 赵力忠 胡良勇 韩国臻
同时邀请:广州美院 鲁迅美院 西安美院 南京艺术学院 四川美院 天津美院
湖北美院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哈尔滨师大美术系 南京师大美术系 首都师大美术系各一名评委
法律顾问:韦和致律师
四、征稿对象、要求和评选办法:
1、作为首次举办,本次拟仅面向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广州美院、天津美院、西安美院、鲁迅美院、四川美院、湖北美院、南京艺术学院、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哈尔滨师大美术系、首都师大美术系、南京师大美术系计13所院(系)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包括2001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者,皆可向所在院校的中国画系或中国画专业联系作品应征。
2、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均可,形式不限,要求作品尺幅不小于4平方尺。同等重视深研传统和创新探索的作品。同时欢迎以毕业创作作品或以其为底本,尺幅相同自己重绘作品应征参评。
3、请各美术院(系)于2001年6月底之前将本院(系)的应征作品进行组织初评,从中选出送展作品(中央美院和中国美院各10件,其它院(系)各8件,总计108件),希望能反映出各院(系)目前青年一代中国画创作的最高成果。入选作品同时附作者简介300字。并请附各美术院(系)800字以内的简介。
4、2001年7月下旬由各院(系)评委携带入选作品和本院(系)的中国画教学方面学术论文到浙江省金华市黄宾虹艺术馆进行集中评奖。从中评出黄宾虹奖10名(其中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六名);金华奖40名;金信奖若干名。凡获奖作品除颁发入展证书、三地的展览证书,获奖证书、黄宾虹艺术馆收藏证书并赠予画册外,同时视作品的尺幅大小,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金。获奖作品一律由黄宾虹艺术馆收藏。
5、凡各院(系)选送作品原则上入展并收入画集,未获奖作品在全部巡展结束两个月内退还原所在院(系),同时赠予入展证书、三个展地的展览证书和画册一本。
五、展览、出版及相关的学术活动安排
1、"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展于2001年10月和11月先后在北京、上海和金华三地巡展。并在北京首展仪式同时举行颁奖大会。
2、与展览同时出版《"黄宾虹奖"高等美术院校中国画新秀作品集(2001年)》精装画册,国内外公开发行。
3、评奖期间同时在金华举办"中国画教学问题学术研讨会",约请有关专家学者撰稿,欢迎师生从教与学的不同角度探讨中国画教学现状的得失与发展。
4、在学术研讨会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中国画教学文集(2001年)》,内容包括本次研讨会论文及近年发表的有关中国画教学的文章。
六、几点说明:
1、原则上不接受个人自送作品。
2、凡参加作品应征,即示为同意本方案的所有计划安排。
3、具体奖金额度为黄宾虹奖金奖:8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3万元,6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2.5万元,不足6尺整纸者每件2万元;银奖:8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2万元, 6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1.5万元,不足6尺整者每件1万元;铜奖:8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1万元,6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0.8万元,不足6尺整纸者每件0.5万元。金华奖为: 8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0.5万元,6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0.4万元, 不足6尺整纸者每件0.3万元;金信奖为:8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0.25万元,6尺整纸及以上者每件0.2万元,6尺整纸以下者每件0.15万元。以上各获奖作品若为非标准整纸者则以标准整纸的平方尺折算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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