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05'中国漆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2005年04月07日 阅读次数:
  •     2002年举办的“首届全国漆画展”,赢得了全国美术界和厦门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为推动全国漆画艺术事业的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协商,共同创建漆画作品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每两年在厦门举办一次全国漆画展,以厦门市市树——“凤凰树”冠名设奖。

        一、展览名称

        厦门2005’中国漆画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05年11月23日—12月22日  厦门市艺术展览馆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文化局
          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 
          厦门市艺术展览馆
        展览组织委员会成员:
        名誉主任:靳尚谊  吴凤章  黄启章
        主  任:刘大为  郭振家
        副主任:戴志祺  黄文辉  蔡克振  罗才福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晓萌  冯健亲  庄南鹏  李云丽  乔十光  朱  凡  陈一峰  陈文灿  陈金华  陈国友  张  萍  郑礼阔  徐  里
        秘书长:李云丽  陈文灿
        副秘书长:陈国友  徐  里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国友  陈金华  吴嘉诠
        副主任:佘国华  陈  鑫  周  煜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学术专家组成。

        四、展出作品数量:约180件。

        五、作品征集

        凡在2002年全国首届漆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漆画作品参加本届展览。展览采取初评寄送作品彩照、相关资料或发送电子邮件,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的办法征集作品。

        1、每位作者可先寄送2至3件作品7寸彩色照片,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不收作品原件。照片背面用油笔写明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内),(以上作者的参评材料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whjswc@xm.gov.cn  要求:图用pc版powerpoint软件,jpeg格式,72dpi精度,尺寸30mm╳25mm以内),连同参评费人民币50元,于2005年8月30日前寄到福建省厦门市艺术展览馆,地址:厦门新华路47号文化宫大厦,周煜、杨琳收,电话:0592—2026665,邮编:361003。

        2、展出作品规格包括外框长宽不超过2米。所有送选作品皆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3、送评照片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4、初评入选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参加复评,每件作品收200元退件费,邮局汇款,复评作品请作者委托“中铁快运”,务必在2005年9月20日前(达到地日期)寄到“厦门2005’中国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厦门市艺术展览馆,收件地址、联系人同上。

        六、评选与评奖

        由展览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评奖工作。

        1、本届展览设“中国漆画凤凰奖”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8件、优秀奖15件。获奖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

        2、金奖为税后款:金奖20000元,银奖15000元,铜奖10000元,优秀奖8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原作发给奖金后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收藏,颁发收藏证,不再支付酬金。收藏方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以盈利为目使用收藏作品须征得作者的同意。

        3、所有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七、画集出版。大12开,收入所有参展作品,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一本。在展览开幕时发行。

        八、学术活动:展览开幕期间将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

        九、退件:原则上入选作品(包括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0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