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力量海外“夺宝”需要援助

2005年4月29日 阅读次数:

   
    全国政协委员陈铎曾提出建议:海外夺宝应该“民办公助”,广泛利用各方面优势资源,多种渠道争取流失文物回归。他认为:“讨还当然是最好的办法。回购、回赠需要一大笔资金,这钱肯定不能由国家全包。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才是最现实的。” 
   
    浙江博物馆宣教部主任赵幼强专门负责联系浙江民间收藏家,他告诉记者:“浙江的民营企业家出国竞拍中国文物的积极性非常高,国际大拍卖公司视他们为重要的客户,总是提前半年便将拍品资料寄过来,他们通常要花上半年的时间找行家鉴定,他们买回的东西也绝非一般的文物,他们更不是只问价钱,不问来历的门外汉。”
   
    “民间回购国宝是好事,除了他们自身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购藏外,国家也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英国就有一项规定,私人从国外购回本国珍贵文物,不仅国家会补偿一定的资金,只要不带出境外,文物仍归收藏者收藏保管。张永年认为,类似这样的优惠政策,必将促使大量中国文物回流。”
   
    据了解,2002年国家出台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接受境外捐赠、归还和从境外追索的中国文物进口免税暂行办法》,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鼓励政策,但均未涉及民间组织及民营博物馆。另据记者在抢救海外流失文物基金会了解,目前民间力量捐赠的政策优惠还仅限于向“国宝工程”捐赠税收减免方面,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适用税率33%、应交所得税为330万元为基数,如果企业捐赠了100万元,则只应交纳297万元,享受到的减免税额为33万元。张永年认为,这个优惠税率不应只局限在向国宝工程捐款,还应扩大落实到民营企业家个人或企业直接到海外购买文物上,而且也不应该只是一味地要人家捐出来,只要国宝能留在国内发挥它的历史文化价值,藏宝于民也是好事。

2共  上一页 1 2

[ ][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您可以发表评论
姓名:
内容:
书画论坛登陆
用 户 名
密  码
 
作品预订(more)
新增卖品(more)

优惠及活动(more)

杂志邮购(more)
国画专卖(more)
书法专卖(more)
站内搜索
关 键 词
检索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