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藏品不得夸大升值


2008年03月07日 阅读次数:
  •   升值潜力大、增值效率高……标榜着具有超高升值回报的奥运收藏品广告,

    眼下频频出现在各种媒体。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广告监测报告时

    指出,奥运收藏品不得做不切实际的升值承诺。

      据介绍,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很多跟奥运有关的收藏品纷纷上市,钱币、邮

    票、工艺品、书画等收藏品通常突出宣传产品的收藏价值,升值空间,有的声称

    “增值率达到200%”等。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指出,收藏品尤其是奥运收藏品的升值价值到底

    多大,升值幅度能否达到广告中表述内容,都是无法预知的,消费者应理性选择

    ,切忌盲从。

      同时,媒体在发布奥运收藏品类广告时,必须首先确定该产品是否经奥运相

    关部门授权生产销售。同时,奥运收藏品广告应符合广告法规定,不得做出不切

    实际的升值承诺;集邮票品广告不得有邮票价格升值预测和投资回报承诺内容。
     

相关新闻
您可以发表评论 [查看已有的评论]
  • 姓名:

    内容: